關于建立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基礎數據庫的通知
信息來源:金年会
發布時間:
2012-02-10
閱讀次數:78103
各藥品生産、經營(配送)企業:
為完善我省藥品集中采購基礎信息,方便藥品生産、經營(配送)企業參與我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我中心拟于近日啟動藥品集中采購基礎數據庫建設工作,現将企業遞交資質證明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遞交資質證明材料的範圍
(一)已經或準備參加我省藥品集中采購的藥品生産企業、生産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公司産品的商業公司和進口及港澳台地區産品全國總代理(無全國總代理商的,應為從境外直接取得浙江省代理授權的唯一代理商),以及企業生産或代理的産品。
(二)已經或準備參加我省藥品配送工作的經營(配送)企業。
二、資質證明材料的編制及遞交要求
(一)企業應按附件要求編制資質材料,由法定代表授權人當面遞交我中心。遞交的資料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資質證明材料遞交時間安排
企業集中遞交資料時間:2012年2月13日至3月30日
企業所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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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證明材料接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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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海、江蘇、安徽、江西、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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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3日至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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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山東、河北、山西、陝西、甯夏、河南、湖南、湖北、四川、重慶、雲南、貴州、廣東、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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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日至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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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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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5日至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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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時間:工作日8:30-11:30,14:00-16:30(節假日除外)
(三)資質證明材料遞交地點和聯系方式
金年会地址:杭州市機場路137号轉工農路中段
咨詢電話:0571-86401737、86401796
三、其它事項
基礎數據庫建設為我省藥品集中采購和日常交易的基礎,各企業應高度重視,積極參與。因企業或産品信息發生變更後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手續、不及時遞交資料,而造成集中采購期間無法申報的,責任自負。
附件:《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基礎數據庫資料申報說明及具體要求》
金年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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