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機構、投标人、經營企業:
鄭州卓峰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維生素C注射液(規格:2ml:0.5g/支)等5個産品已在2011年浙江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集中采購中中标或挂網限價采購,但至今未簽訂《2011年浙江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集中采購藥品購銷合同》且未按規定供貨。我中心已多次與鄭州卓峰制藥有限公司聯系并以書面形式函告,企業仍不執行,根據《浙江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使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中第三十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鄭州卓峰制藥有限公司作以下處罰:
一、取消鄭州卓峰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維生素C注射液(規格:2ml: 0.5g/支)等5個産品2011年浙江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中标、挂網資格;
二、取消鄭州卓峰制藥有限公司目前在浙江省藥品交易采購平台在線交易的所有産品(具體産品見附件)交易資格;
三、建議省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将鄭州卓峰制藥有限公司列入我省藥品集中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同時,兩年内不接受該公司參加我省藥品的集中采購;
四、本處罰決定同時抄報送衛生部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信息網和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對社會公開發布。
五、本處罰決定即日起施行。
金年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